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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編制單位比選公告
為促進我市電動汽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布局合理,車樁比例合理,資源配置合理,從全域、全局的高度統籌考慮、整體謀劃,以推進我市充換電基礎設施科學發展,構建覆蓋全市的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服務網絡,決定采取公開比選方式委托專業機構編制廊坊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委托單位
廊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委托內容
委托專業機構編制廊坊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分析充換電基礎設施規劃的發展背景,解讀相關政策文件及上位規劃;
2.全面梳理廊坊市目前的電動汽車和充換電設施的發展現狀,并提出現狀充換電設施發展存在問題;
3.通過科學方法預測廊坊市電動汽車數量,對充換電設施的發展趨勢研判,預測廊坊市2035年公共充換電設施需求總量,同時結合實際情況提出發展目標、發展策略,適當超前推進廊坊市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保障和促進電動汽車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4.結合充換電設施2035年預測結果,以及對全域城區、街道、鄉鎮等現場踏勘情況,從城市地區、鎮村地區以及景區、公路等其他場景進行充換電設施布局,構建覆蓋全市的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備服務網絡;
5.進行投資估算,提出結論與建議。
三、經費預算
編制預算經費28萬元。
四、報名條件
由單位統一組織申報,不接受個人名義申報。申報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充分了解廊坊市充換電基礎設施發展現狀與特點,須具有相關的研究經驗或研究成果。
4.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和破產狀態。
5.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
7.申報單位須具備城鄉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單位甲級資質。
8.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注冊城鄉規劃師(注冊國土空間規劃師)資格。
五、比選評審時間和地點
(一)評審時間: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
(二)評審地點:廊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二會議室。
(三)評審材料:符合資格要求,并有意參加的單位,在評審時間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報價單、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承諾函等要件,并如實填寫《廊坊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編制報名表》(附件1)、《廊坊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編制申報書》(附件2),申報書統一用A4紙打印,一式五份,分別裝訂成冊,密封后報送到廊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報送截止時間:2024年5月20日17:30,超期視為無效報價。每套參選文件封面頁應注明參選文件名稱、參選機構名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法人章,并加蓋參選機構公章。
(四)評審方式:由廊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評選小組,對參選單位進行綜合評分,得分最高的單位中標,評分標準見附件3。
(五)參加比選單位需達到4家以上,若達不到4家,比選評審時間往后順延。
(六)中選公示。最終中選結果將在廊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門戶網站上進行為期7天(含雙休日)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1.廊坊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編制報名表
2.廊坊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編制申報書
3.廊坊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編制單位比選評分表(打分模板)
(聯系人:李樹明;聯系電話:18630612160)
廊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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