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廊坊市氫能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單位比選公告
為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促進氫能和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我委擬公開比選編制單位開展廊坊市氫能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委托單位
廊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編制內容
廊坊市氫能產業發展規劃。
三、預算金額
預算控制價為28.5萬元。
四、報名條件
由單位統一組織申報,不接受個人名義申報。申報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充分了解廊坊市氫能產業發展現狀與特點,須具有相關產業的研究經驗或研究成果。
4.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和破產狀態。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
五、評審時間和地點
(一)評審時間: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
(二)評審地點:廊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二會議室。
(三)評審材料:符合資格要求,并有意參加的單位,在評審時間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報價單、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承諾函等要件,并如實填寫《廊坊市氫能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報名表》(附件1)、《廊坊市氫能產業發展規劃編制申報書》(附件2),申報書統一用A4紙打印,一式五份,分別裝訂成冊,密封后報送到廊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報送截止時間:2024年5月20日17:30,超期視為無效報價。每套參選文件封面頁應注明參選文件名稱、參選機構名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法人章,并加蓋參選機構公章。
(四)評審方式:由廊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評選小組,對參選單位進行綜合評分,得分最高的單位中標,評分標準見附件3。
(五)參加比選單位需達到4家以上,若達不到4家,比選評審時間往后順延。
(六)中選公示。最終中選結果將在廊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門戶網站上進行為期7天(含雙休日)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1.廊坊市氫能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報名表;
2.廊坊市氫能產業發展規劃編制申報書;
3.廊坊市氫能產業發展規劃比選評分表(打分模板)。
4.廊坊市氫能產業發展規劃編制重點
(聯系人:李樹明;聯系電話:18630612160)
廊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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