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市政府辦公室),為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門,加掛廊坊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簡稱市政府外事辦)牌子。
機構地址:廊坊市廣陽道230號
郵 編:065000
電 話:0316—2331815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6月1日-8月31日)
內設機構:
綜合一科、綜合二科、綜合三科、綜合四科、綜合五科、綜合六科、綜合七科、綜合八科、秘書一科、秘書二科、政務科(市政府值班室)、人事科、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提案法規科、新聞信息科、市政務公開辦公室、市長專線辦公室、外事科、行政財務科、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科、機關黨委(機關紀委)、離退休干部科
主要職能:
(一)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上報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和致函省政府各部門的公文,以及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日常公文辦理。
(二)負責市政府領導活動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市政府各類會議的準備和服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落實會議決定事項。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批示,對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定。
(五)負責組織起草市政府領導重要講話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對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并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
(七)負責組織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
(八)負責承辦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任免議案和提請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行政任免有關手續;負責承辦市政府任命工作人員的憲法宣誓工作。
(九)負責市政府機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省政府領導批示。負責全市政府系統值班體系信息化建設,對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
(十)根據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領導要求,組織專題調研,及時了解、掌握經濟和社會發展動態,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市政府領導決策服務。
(十一)負責政務信息(包括輿情信息)服務工作。
(十二)協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市政府新聞宣傳、輿情回應等工作。
(十三)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文電的起草、審核把關以及市政府辦公室的檔案管理、印鑒管理和保密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
(十五)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考核評估全市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六)負責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的運行管理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處理人民群眾通過熱線反映的有關問題。
(十七)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涉港澳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省、市外事、港澳工作的決策部署,擬訂全市性外事、港澳工作規定。
(十八)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市因公出國、赴港澳工作。
(十九)負責市政府機關的行政后勤保障、治安消防和市政府辦公室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二十)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所屬單位及駐外機構的管理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